11月28日上午,在学术中心第一会议室,学院理论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潘德江主持。
潘德江结合主题教育,对《中国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13条内容、6种问责情形和7种问责方式进行了领学,并就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强调和安排部署。
潘德江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作为重中之重,突出精准问责,强化问责工作科学性和严肃性,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潘德江强调,党总支要把《问责条例》作为准绳和戒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问责条例》作为镜子,深化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责。要把《问责条例》纳入主题教育学习篇目,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对照检视,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